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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乌催债公司成功审理一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小额诉讼案件

栏目:要债新闻 日期: 浏览:3 来源:义乌讨债公司 官网:https://yiwu.hflmwl.com/

义乌催债公司成功审理一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小额诉讼案件。案件查明,某租车公司与被告白某签订车辆租赁合同,合同明确约定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、转借车辆;若发生交通事故,承租人须全额承担车辆维修、拖车、停运租金、车辆贬值折价等全部损失。合同履行期间,白某承租车辆后,擅自与三名案外人共同驾乘使用,后车辆发生单方事故,引发车辆损毁、拖车施救、停运损失、车辆折损等各项损失合计6万余元。


庭审过程中,被告白某抗辩涉案车辆由四人共同使用,事故损失并非其单方导致,申请追加其余三名实际使用人为共同被告。原告租车公司则主张,案涉合同相对方仅为白某,合同已明令禁止转借他人,坚决不同意追加当事人。经审查,本案不属于必要共同诉讼范畴,法院无法依职权主动追加案外人员参与诉讼。虽白某可在本案审结后另行向其他责任人追偿,但另行诉讼周期长、成本高、结果不确定,易引发次生纠纷,当事人化解矛盾的诉求十分迫切。为践行实质化解纠纷,从源头化解矛盾,庭审后主动对接三名车辆实际使用人,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,细致阐释共同用车的责任边界、过错担责的法律后果,深入宣讲诚信履约、合理担责的价值内涵。经多轮耐心沟通、居中协调与温情调解,三名案外人充分认清自身责任,自愿按照过错比例,与被告白某共同分摊案涉赔偿款项。


标题:义乌催债公司成功审理一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小额诉讼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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